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中“每学年要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一次资格审查认定(复核)”的规定,公司2013-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复核工作将于9月初开始,对在校本专科生的困难认定和复核,具体要求安排如下:
一、复核申请对象:
家庭经济困难、且上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在校本、专科员工(本一、本二、本三/专一、专二)。
二、申请程序:
1、员工于本学期结束前到各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《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复核申请表》,也可在本页下载,如有需要可附上其他说明材料。
2、员工于2013年9月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各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。
3、员工即日起至9月13日上网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困难认定申请,不提交或信息不全,不予审核(http://xgxt.sues.edu.cn/xgxt/→员工资助→申请→填写申请表)。
4、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员工提交的材料,对照上一学年困难认定档次,结合员工日常消费行为,进行民主评议,初步评议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。
5、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初评结果,审核通过后,认定名单需在本班级、本学院内以合适方式公示,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6、各学院于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网上困难认定工作,并将书面材料提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。
三、材料说明:
1、参加困难复核的同学,上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,本学年无需再提交《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》及《收入证明》相关材料,如本学年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,可以附上相关说明材料。
2、其他相关说明材料,包括如收入证明、医疗诊断书、残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。